北京202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3月27日-3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 号),原建设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 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 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 号),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发〔2005〕76 号)精神,现将北京市 2023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二科”“免一科”和“增专业”4 个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级别报考。
考试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 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6 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一。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 3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部分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或“免一科”级别)
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
(三)参加 1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增专业”级别)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条件说明
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不包含职业高中和技校学历。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